记录片段脑洞的杂用号。

懒得续写只有大纲的lolita au

Jason是个小混蛋。

Jason和Dick不一样,Dick认为别人的喜欢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就是这么讨人喜欢,可Jason不一样,他清楚那种喜欢,黏在他露出来的那点皮肤上,炙热的喜欢。

怕被丢掉,Dick会选择做个好孩子,而Jay会选择做个坏孩子,他想要知道边界在那,但是Bruce告诉他没有边界。

Jason是个小混蛋,他会利用这点。

Bruce感到难过,又因为那些隐藏着的欲望被自己的lolita发现而羞耻,和激动。这很难找出不同,是因为他带着滤镜看小孩才得出的错误结论,还是那个孩子真的如此性感到难以应付,脾气暴躁又生气勃勃,具有活泼的十二三岁小孩子那种尖嘴薄舌的风姿,从头到脚都叫人欲火中烧。(原文75页)

Bruce受够了自己处心积虑去找那些能关心他的亲密动作来掩盖自己真正的策略,却又像中毒一样无法终止。

对着Lolita模仿的片段

噢,我就知道,那个小混蛋一一

从那所学校里学来的,礼貌得体的举止,按规定必须的背带短裤,到小腿的长筒白袜和规定之外学来的和同性相处的技巧(我当然知道那个词是什么,为了我的读者能够心情愉快的看下去)。他是一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孩子,不断的在我身上尝试那些拙略又充满13岁荷尔蒙味道的技巧,清楚我这个可怜的养父是无法做出什么的一一时常前来拜访的社工们十分忌讳的那些事情。我不想去猜他会怎么样去玩弄班级里那些明星人物,然后变得比他们更加声明显赫,天真又狡黠邪恶的小混蛋,我和他班里姓氏一样昂贵的同龄人痛恨又爱着这点。

为什么不呢?

他总是逃不掉的,毕竟小男孩离不开Dad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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